关于火炬区、翠亨新区疫情防控
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
1.凡提供未主动到社区、小区及卫生部门登记信息的疫情发生地人员或与确诊病例、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者的有关线索并查实者,奖励300元。
2.凡提供未主动到社区、小区及卫生部门登记信息和到指定医疗点治疗的有发热症状人员(含疫情发生地或疫情发生地以外的)并查实属新冠肺炎感染者的有关线索者,奖励300元。
3.凡提供未按要求实施居家隔离或集中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,且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社区、小区登记并故意隐瞒相关线索者,奖励200元。
4.凡提供出租屋或其他住所接纳、容纳疫情发生地人员居住,故意隐瞒不报相关线索者,奖励200元。
5.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,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;对恶意举报、诬陷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
6.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,奖励最先举报人。
7.举报线索信息经查证属实的,由火炬区、翠亨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予以兑现,就近至所在社区居委会领取。
8.举报监督电话:85593110(火炬区公安分局)、28152237(火炬区卫计局)。
9.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至疫情防控措施解除自动失效。
10.本通告最终解释权为火炬区、翠亨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。
火炬区、翠亨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2020年2月8日 |